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
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群)实训建设是推动学生向企业和社会过渡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有力保障,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实验(实训)室管理教师权益,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教师工作积极性,保障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验(实训)室管理辅助教学工作量适用于学院从事教学、行政、学生管理等工作的兼职实验(实训)室管理教师(含劳务派遣、双肩挑),专职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辅助教学工作量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日常管理情况、专业大类与日课时数确定对应系数,结合系数计算学期实验(实训)室管理辅助教学工作量。管理多间实验(实训)室,自第二间起按标准工作量二分之一核算。
第二章 核算方法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辅助教学工作量按学期进行核算,由实验(实训)室所属二级学院上报。实验(实训)室管理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Y=E*5*F*G。其中:Y-工作量;E-学期总教学周数;F-实验(实训)室类别系数;G-学期平均周课时系数。
表1 专业系数一览表
专业大类 | 系数 | 专业大类 | 系数 |
农林牧渔
| 0.25 | 装备制造
| 0.5 |
能源动力与材料
| 0.5 | 电子与信息
| 0.5 |
医药卫生
| 0.5 | 食品药品与粮食 | 0.25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0.25 | 财经商贸
| 0.25 |
生物与化工
| 0.5 | 旅游
| 0.25 |
轻工纺织
| 0.25 | 文化艺术
| 0.25 |
表2 日均课时系数一览表
学期平均周课时 | 系数 |
>8 | 1 |
4-8 | 0.7 |
<4 | 0.4 |
第三章 标准依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实训)室兼职管理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为核算管理费用提供数据参考,标准参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阿职院发〔2024〕2 号)辅助教学工作量相关内容,按每学时25元进行核算。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上报本部门工作量时须实事求是,严格审查,不得随意增减学时。对于未向学院报备,自行开展的实验(实训)工作,不予进行工作量认定。
第七条
如有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或问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统一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