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量:4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有关精神,我院将开展2024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书范围

此次可申报教育部已启用的一至四批433种证书。(不含初、中、高级均已停用的14种证书)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三、试点规模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开设、在校生人数等情况自主确定选择产业契合度和企业认可度高的证书进行申报,同一证书申报数不得超过本校可参与专业的在校生总数。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申报前在《证书信息》(附件1查询1+X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查询相关证书标准、证书对应专业、培训考核有关实训条件配备建议及认可证书企业清单,在准确了解相关证书信息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参与试点证书种类。

2.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申报试点专业须各学院实际招生的专业,未招生的专业、与证书要求不一致的专业不得申报。

3.各二级学院要客观评估现有资源,实事求是、合理地确定申报规模。试点规模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必须于2024年11月前完成相应数量的考核,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本省核定公布的考核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4.2023年完成考试报名且尚未组织考试的证书,在2024年正常组织考试,本年度无需重新申请指标。2023年未使用的指标无法继续沿用,本年度需要重新申请指标。

5.申报1+X证书试点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就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度安排等情况提交试点工作双周报。

6.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填写《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以试点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下班前报送纸制盖章版至教务处,电子版发教务处陈燕OA,便于学校汇总、初审、上报。

附件1:证书信息 (启用、停用).xlsx

附件2: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