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拟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本项工作涉及全体教职工的超课时费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依据
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阿职院发〔2024〕2号)执行。计算的依据为培养方案中的教学任务(附件1),若实际教学任务安排与培养方案不一致,根据教务处批准的培养方案变更意见,或其它特殊教学工作安排意见执行。
二、统计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及课内实验实训、线上课程等课程的组织和考核等环节。
三、统计对象
承担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人员。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要求
1.填报部门认真阅读《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阿职院发〔2024〕2号)有关规定,按照统计依据,如实填报《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明细表统计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附件2)。
2.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师提出的修改申请要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公示,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该工作量的填报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年度考核参考依据,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量资料的存档工作。
3.各教学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已审核并公示通过后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明细统计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张晓敏老师OA,文件命名为“单位名+2023-2024-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材料”,纸制版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厚德楼412办公室张晓敏老师处(含公示情况)。
4.所有教学工作量修改,各教学单位均需上报并留存佐证材料。
附件2: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明细统计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ls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