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2-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49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全面总结凝练我院教学工作阶段性经验和成果,学院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和提高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或取得优秀成果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集体,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主要人员3人左右,不超过5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教学规范和教书育人规定,为人师表,完成既定工作量,同时,必须具备“《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第六条”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参照阿职院办发〔2020〕33号文件)。

2.附件目录,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参照阿职院办发〔2020〕33号文件)。

五、奖项设置

奖励办法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凡获奖个人均发给荣誉证书、奖金。

奖金及名额分配:校级特等奖:5000元 、校级一等奖:3000元、  校级二等奖:2000元、校级三等奖:1000元;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1至2个、三等奖1至3个,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按实际获得金额奖励。

六、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1.成果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奖金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受领,由第一完成人根据合作者实际贡献大小分配。

2.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刘树茂    联系电话:1389924088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25日